东唐人律师在恒基光伏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履职
更新时间:  15-11-19     已被浏览597次


继2015年10月13日浙江恒基电源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,2015年11月15日恒基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。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由吴乃贤、邹金娣、高勇年、姚铭、马建华、苏旭维、陈燕、王冰、刘文晓等九名律师组成恒基公司破产管理的团队全体人员,在恒基光伏公司第一次债权会议上按照认真履行职后,在会场合影留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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